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

上海维权人士倪志岗的母亲丁菊英上街举牌喊冤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上海维权人士倪志岗向上海高级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本月初,倪志岗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

倪志岗的母亲丁菊英上街举牌喊冤:“司法腐败,“依法治国”只是一句口号。中国何日才能真正“依法治国?”中国老百姓有理无处伸!”

去年,倪志岗因与被告吴秀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被告吴秀华承担房屋租金至合同到期。

倪志岗不服,认为吴秀华承租的房屋未到合同期,被告承担未提前30天通知原告,违反合同的约定,被告非法恶意与唐镇政府勾结,改变房屋用途,承租的居住房,变为唐镇政府非法堆放物品的场所。同时,倪志岗的房屋钥匙,被告吴秀华非法交给唐镇政府,未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还空房给原告,因此双方从未办理退租手续,一审法院未依法审清事实。倪志岗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提起上诉。

20161115日晚上,倪志岗下班后收到一中院传票,通知倪志岗于20161117日下午开庭。由于倪志岗收到一中院传票至开庭只有间隔一天,因此来不及安排单位工作。更何况,当时倪志岗母亲丁菊英作为代理人,因特定时期被关押在黑监狱剥夺人身自由,就只能申请延期)。倪志岗用双挂号形式向一中院该案主审法官毛海波邮寄《请假书》,并要求下次传票在开庭之前10天发送当事人。一中院于20161116日收到倪志岗的《请假书》,当天下午开庭未采纳《请假书》中的请求。法官毛海波却以“无理由不出庭”为由,按撤诉处理,作出裁定。

倪志岗不服二审法院的裁定,依法向上海市高级法院申请再审。申请书提交给一中院,审判长谷玉琴、审判员顾恩廉、代理审判员潘明奇不开庭审理,不分青红皂白驳回倪志岗的再审申请。

丁菊英:132480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