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

蔡瑛律師:梁太平“被拍照入罪”案件维权工作通报


一、今天(2016617日)上午,蔡瑛律师第二次在丰台区看守所会见了梁太平,告知梁已经为其向检察机关提交《要求不予批准逮捕梁太平的律师意见书》,两人交流了近二个小时,太平再次表达了对朋友们的谢意。

二、会见出来,蔡瑛律师到丰台公安局西院接待大厅为梁太平办理存钱物品手续,出示了梁太平的亲笔委托书、律师执业证,警方却以委托书没有按手印为由拒绝接受钱物,交涉无果。

三、下步工作
1,拟向北京丰台公安分局提出对梁太平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律师意见;
2,拟向北京丰台公安分局申请对梁太平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3,拟针对丰台区看守所开展系列工作,如:
①申请公开为被羁押犯罪嫌疑人存送钱物,所持委托书须按手印的法律规定;
②申请公开丰台看守所不允许律师进入驻所检察室所依据的法律规定;
③对丰台看守所不予办理存钱物手续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赔偿误工差旅损失。

蔡瑛律师
2016617日于北京-广州高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