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

广州市花都区进京上访退伍军人就遭非法侵害一事的投诉信


尊敬的北京市公安局领导:
尊敬的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领导:您们好!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原则。我们特向你们反映举报:就广州市花都区退伍军人参战老兵代表共11人,在北京市依法依规正常上访期间,遭到广州市驻京办工作组、花都区政府对我们在京上访的违宪、违法行为。
       
201665日晚,我们11人乘坐910D动车前往北京正常上访和举报,6日的早上7点左右当我们到达北京西站准备出站时,遭到了一直在车站等侯的广州市驻京办工作组张处、李处和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在北京西出站口现场,在张处、李处的主导下进行了非法拦截阻挠,強行扣压我们的身份证和乘车票,不给我们出站,要求我们跟他们回驻京办,没有办法我们马上打北京110报警,见此情况,驻京办工作组张处、李处心虚,交还了我们的身份证和车票,放我们出站。上午约12点左右,当我们从总政、军委信访出来走到城西月8号,正向阜城路红绿灯马路时,突然冲出一辆中巴车(车牌号京AAP766)冲下二十多不明身份的人把我们11个人强行拉上车,上车后这伙不明身份的人在没有出示任何有效证件的情况下,要求我们交出身份证和手机,在遭到我们拒绝后,強行搜身抢走我们的身份证和手机、上访资料,并对我们拳打脚踢,其中一位战友被打至头额出血和鼻梁骨裂、身体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有医院照片为证),约三十分钟后,载着我们的中巴开至丰台区不知名一个空置厂房内和另外一台鄂字牌小车汇合,将我们11人当中其中2位隔开到另外一台小车,没有说明任何情况和交代,两台车就离开北京转上高速一路狂奔目的地广州花都区,于第二天7日的晚上21点押回花都区民政局。
        
上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是反映祈求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广州市驻京办工作组和花都区政府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对正常上访11位花都参战退伍军人代表,竞主导合谋,雇佣不明身份(黑保安)实行拦截、阻挠上访是严重的违宪、违法的行为,为此,我们強烈请求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东城区公安分局的领导严肃追查广州市驻京办工作组和花都区政府主导本次事件中涉嫌违宪、违法的以下行为:

一,我们11人被扣手机由6日中午至8日晚上共54个小时,根据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我们11人都被不明身份(黑保安)的人打过,其中有人打至满脸流血和鼻梁骨裂,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有医院医生验伤及照片证明)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已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罪。
     
三,北京驻京办工作组和花都区政府不顾我们11人生命安全,非法雇佣没有长途合法载客证件的车牌号:京AAP766中巴车29坐就从北京直接开往广州(全程约2500公里)。
       
四,追究本次事件中主导的广州市驻京办和花都区政府滥用职权、乱作为、浪费纳税人的钱(雇佣30多人和两辆车广州至北京的费用肯定不符合国家公务机关财务制度)渎职行为。(转交广州市纪委监察部)
           
以上四点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权力。
      
致此敬礼!
        
广州市花都区进京上访退伍军人名单:
曾宪林13078876003
张太宏13710723084
钟志明13068860625
夏安贤13926208503
王国强13711004128
梁庆林13662507327
罗维金13560342930
曾庆强18602338938
梁巨平13694212627
侯水金13422062778
黄校财。

201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