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2日星期四

舒向新律师:肖蕴苓、郭洪伟母子多次成功敲诈公安局、政府和法院案一审辩护词(图)

编者按:今天(20151022日星期四)肖蕴苓、郭洪伟母子多次成功敲诈公安局、政府和法院案一审开庭审理,下为舒向新律师辩护词。

检察院指控郭洪伟、肖蕴苓敲诈勒索吉林市公安局33.8万元、敲诈勒索四平市铁东区政府1.5万元。涉嫌敲诈的钱款是郭洪伟、肖蕴苓在北京期间给付的或因进京上访给付的,北京是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地。在同一时期、以同类形式,铁东区法院曾经给付他们6万多元(见《卷宗一》肖蕴苓2015317日的笔录)。既然公安局和政府是敲诈勒索案的受害人,铁东区法院也应当是敲诈勒索案的受害人。铁东区法院作为案件受害人审理该案不适格。检察院指控郭洪伟、肖蕴苓在京期间受到警察殴打致伤住院寻衅滋事,北京是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地,北京审理寻衅滋事更为适合。

20158月,辩护人申请将郭洪伟、肖蕴苓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应当移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铁东区法院没有任何回复,1016日,辩护人郭宏英收到铁东区法院于1022日开庭的通知。

舒向新自己的两个案件,济南历城区通知1022日开庭审理,因为开庭时间冲突,舒向新决定不出席铁东区法院的违法庭审。现以书面形式提交辩护词,谴责铁东区法院的违法行径!

一、中国人的祖辈,从未出现老百姓成功敲诈官府的案件。吉林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和铁东区法院,多次交付敲诈款,不仅导致国有资金损失、丢尽了祖宗颜面,而且让党和政府跟着他们丢人现眼。
  
中国的所有封建王朝,从未出现老百姓成功敲诈官府的案件,民国时期,也未出现老百姓敲诈官府的案件。吉林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和铁东区法院,突破了祖宗底线,丢尽了中国人的祖宗颜面。

隋朝和宋朝,是历史上比较软弱无能的朝代。程咬金和晁盖等人手持武器抢劫国有资产,隋朝和宋朝的官员也会竭力抵抗保护国有资产。事后,官府会对保护不力的官员杀头(或杖责)。

吉林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和铁东区法院,面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在政府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不抵抗,乖乖的奉上敲诈款。吉林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和铁东区法院,不仅导致国有资金损失、丢尽了祖宗颜面,而且让党和政府跟着他们丢人现眼。 

二、吉林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和铁东区法院,面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多次不抵抗,乖乖的奉上敲诈款,违反了《宪法》

依照《宪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有权宣布开战,但,无权决定投降。公安局长、区长和法院院长,竟然超越了主席的权利,向老百姓投降。官员多次交付敲诈款,违反了《宪法》。

三、吉林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和铁东区法院,面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多次不抵抗,乖乖的奉上敲诈款,违反了《警察法》《党章》和《公务员法》

《警察法》规定:警察的职责是“保护公私财物,预防和制止犯罪”。《党章》和《公务员法》规定:官员要“依法履行公职”、“模范遵守法律”。官员只能交付合法的钱款,无权交付违法的“敲诈款”。官员交付敲诈款,违反了《警察法》
《党章》和《公务员法》。

四、吉林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和铁东区法院,面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多次不抵抗,乖乖的奉上敲诈款,违反了《刑法》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不该要”加“强要”,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在老百姓“强行索要”时,政府必须予以制止。面对敲诈,政府为什么不抵抗?政府为什么不依法维权!

敲诈勒索罪是故意犯罪,分为四个阶段,包括:①犯意表示;②犯罪预备;③着手实行犯罪行为;④犯罪既遂。在实施犯罪的每个阶段,政府都有能力制止,政府不能让老百姓的敲诈行为得逞。不抵抗,乖乖的奉上敲诈款,完全证明公安局长、区长和法院院长无能、不称职!

五、吉林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和铁东区法院,面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多次不抵抗,乖乖的奉上敲诈款,违反了《财政资金开支管理》等规定
  
依照《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规定:财政资金只能用于合法开支。请款单据经审核无误后,由拨款人员结合库款情况开具拨款凭证,送稽核人员稽核。稽核人员要对包括拨款凭证在内的全部单据进行全面复核,复核无误后在拨款凭证上加盖专用印章,向国库或代理银行发出付款指令。付款指令一经签发,请款单据等原始凭证要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由记账人员与付款凭证回执核对后登录账务。

吉林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和铁东区法院,面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不抵抗,乖乖的奉上敲诈款,财政资金支付管理规定竟然形同虚设。陈勇和张海波,违反了《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等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规定。

六、吉林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和铁东区法院,面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多次不抵抗,乖乖的奉上敲诈款,并签订了加盖公安局公章的书面协议。违反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李克强总理说:政府公信力是执行力的基础。诚实信用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吉林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和铁东区法院如果认为是敲诈,当年就不应当给钱。在给钱多年以后,指控百姓敲诈政府,违反了《民法通则》《合同法》。

七、吉林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和铁东区法院,面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不抵抗,乖乖的奉上敲诈款,违反了公序良俗。

词典注明:敲诈勒索是依仗势力或抓住把柄进行恐吓,用威胁手段索取财物。敲诈勒索者,必须拿捏住被敲诈者的“把柄”才能敲诈成功。公安局长、区长和法院院长,面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不抵抗,乖乖的奉上敲诈款,证明被人抓住了把柄。证明公安局长、区长和法院院长违反了公序良俗。

八、老百姓上访只能让公安局长、区长和法院院长等官员产生恐惧心理,不能让全体人民产生恐惧。公安局长、区长和法院院长无权代表全体人民支付敲诈款

老百姓上访,上级领导只会追究公安局长、区长和法院院长等官员的责任,不会追究全体人民的责任。国家的这种规定,是为了督促基层官员认真解决百姓的信访问题。

老百姓上访只能让公安局长、区长和法院院长等官员产生恐惧心理,不能让全体人民产生恐惧,不能让政府产生恐惧。公安局长、区长和法院院长是国有资产的保管者不是拥有者,他们无权代表公安局、政府和法院支付敲诈款。

九、相关案例证明,肖蕴苓、郭洪伟母子不构成敲诈

济南刑警指控舒向新律师“敲诈”济南市委常委和济南副市长等官员及其政府四百多万元,金额远远大于肖蕴苓母子。因对“敲诈政府案”有切腹之痛,舒向新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肖蕴苓敲诈政府的辩护人。
  
山西省介休市刘瑞蓉、河北省南皮县刘吉林、河北省武安市郝兰芳、河北遵化市陈文艳,均曾被指控敲诈政府,这些案件,要么检察院不起诉,要么法院判决无罪。相关案例证明,肖蕴苓母子不构成敲诈政府。
  
综上所述,国家惩治官员的明文规定不能成为一纸空文!“官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不能仅是口号,对公安局长、区长和法院院长进行查处之前,不能处罚郭洪伟、肖蕴苓。

《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使国家资产受到损失、使党和政府蒙羞受辱的官员,构成了失职、渎职。应当追究官员刑事、党纪和行政责任。国家的明文规定不能成为一纸空文!

“官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不能仅是口号,郭洪伟、肖蕴苓已经因为成功敲诈公安局、政府和法院而坐牢,无能、不称职的公安局长、区长和法院院长不仅导致国有资金损失、丢尽了祖宗颜面,而且让党和政府跟着他们丢人现眼。根据《隋唐演义》和《水浒传》,软弱无能的隋朝和宋朝会对保护国有资产不力的官员砍头,公安局长、区长和法院院长多次不抵抗,乖乖的奉上敲诈款,请求上级领导对他们进行查处。无能、不称职和失职、渎职的官员未处罚,不能处罚访民。
     
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肖蕴苓辩护人):舒向新
201510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