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

“联合国任意羁押问题工作组”关于丁家喜先生的裁决意见:属于“任意羁押” ,应释放丁先生,并对他在任意羁押期间受到的伤害予以补偿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5420日,联合国任意羁押问题工作组在第72界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丁家喜先生的裁决意见。工作组认为,丁先生因行使《世界人权宣言》保障的自由表达权利和自由结社权利而被剥夺人身自由,属于“任意羁押”。

裁决意见:

30 鉴于上述情况,任意羁押工作组提出以下意见:

对丁先生人身自由的剥夺是任意的,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它属于工作组受理案件适用类别的第二类。

31 根据上述意见,工作组要求该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对丁先生的处境作出补救,并使之符合《世界人权宣言》所规定的标准和原则。

32 工作组认为,考虑到案件的所有情况,适当的补救措施是:释放丁先生,并且对他在任意羁押期间受到的伤害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