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张科科律师案2015东北护法行纪实(图)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去年12月,张科科律师因当庭宣讲宪法,竟然被吉林省辽源市法院此案审判长周凤武指示在旁听的吉林辽源市公安局泰安分局人员将张科科强行带离法庭,非法拘禁6个小时,此举震动一时。律师界随之强烈抗议,维权人士纷纷声援。2015年伊始,张科科律师就此事开始了其东北护法维权行。

今天(201517日星期三),张科科律师以及钟锦化律师、冯延强律师一行三人密集走访了辽源市西安区法院、辽源泰安分局、辽源市检察院,一系列维权举措逐一出手。

钟锦化律师在其微博描述此行的具体情况:

“上午9:50和冯延强律师、张科科律师到西安区法院要求复制张科科律师遭非法抓捕当天庭审笔录、录音录像。立案庭陈世杰庭长竟然说请示院领导后代表法院明确表态不允许,如不服可让纪委检察院查他们。刑庭公振山庭长更是带法警一路跟随拍录像,被我严厉制止!”

“上午10:40@冯延强律师@律师张科科 到辽源公安局泰安分局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20141211日泰安副局长兼国保大队长金振宇(图3)等人公然当庭抓捕并限制张科科律师人身自由6个小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值班王明坤警官核对接受材料并表示会转交局领导。”

“下午13:50和冯延强律师、张科科律师到辽源市检察院递交刑事控告书及相关材料。控申处美女谭处长接待并全程录像。我和延强律师全面阐述了周凤武法官、金振宇警察非法抓捕辩护律师造成的极端恶劣影响以及对国家法治的严重抹黑,并已涉嫌犯罪,希望检察机关依法从快处理。

谭处长总体上比较有礼貌听取了我们意见。但谭处长认为对周凤武法官和金振宇警察的行为需待法院和公安局内部作出认定处理后检察机关才可以介入,以及本想推诿拒收我们控告材料的观点和做法实在非常不妥,不过经本律师充分释法纠正后尚能虚心接受还算不错!”

对于张科科律师案维权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张科科律师案事件回放:

20141211日,维权律师张科科正在法庭为一“法轮功”当事人辩护,因在法庭上说“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信仰自由”,被审判长周凤武指示旁听的吉林辽源市公安局泰安分局(本案侦查单位)人员将庭上辩护人张科科律师带走。

据张科科律师被释放后表示:在泰安分局被非法传唤、做笔录期间,针对警察的非法传唤、讯问,张律师一概回答不知道,最后当局不得不将其释放。

在张科科律师被抓捕后,全国网友和律师纷纷致电在法庭上带走张科科的辽源泰安公安分局副局长兼国保大队长金振宇(135-0437-9000)质问,很多律师也给这位牛人局长发短信警告。在众多网友的声援下,在被带走6小时候后,下午5点左右,泰安分局不得不释放张科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