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4日星期日

许乃来8岁的女儿许严之被情感剥夺,要持续到何时?


(维权网义工王钢报道)20141212日是支付宝等商家发起的打折购物节。线上的打折购物活动终于走到线下。对于便民实惠的活动笔者也不吝支持一把。笔者挑选了一本自己女儿很喜欢的《巴拉拉小魔仙》杂志,准备送给比自己女儿略小一些的许乃来的女儿——许严之

下午5点多,笔者赶到位于朝阳区王四营南花园的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当时天气晴好,只是此时太阳西垂、北风呼啸,黑暗慢慢笼罩上来。

笔者跟门卫保安说我来探视8岁女孩许严之,他说探视不了,随手拿起身边的对讲机,喊:03几几,有人要看许严之。对讲机传出一个女士坚决的声音,告诉他不让看。

笔者赶紧说,给许严之送东西。保安接着说,说来送东西。里边问,是什么人?警察吗?保安:不是,一个市民。问,是来接人的吗?保安:不是,说来看的。里面沉默了会儿。

笔者感觉里面的人紧绷的情绪似乎放松了些。保安这时转述,你等会儿吧。

等了一两分钟,办公楼内走出一男一女两个工作人员。男的首先说,许严之探视不了。你得去找警察办理手续。你是什么人?

笔者:我是他父亲的朋友。孩子跟我认识,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男士:不行,看不了。

笔者:那给孩子送两件东西吧?我掏出许乃来给我的一条手链。这条手链,许乃来说是他送给孩子的礼物,是孩子在被抓之前最喜欢的一件爸爸给的东西。这是一条红色绳编手链,上面有中国结,还挂着几个卡通青蛙公仔。

笔者:这是孩子最喜欢的一条链子。

男士:我们不能收,不能送。我们这里什么都有。

笔者:这是她爸爸送她的礼物。

男士:不行。请你理解我们的工作。如果孩子看到这些东西产生情绪波动,对孩子不好,我们也不好开展工作。

笔者:许严之的父亲不是要求要接走孩子吗?

女士;他父亲需要通过警察办理手续。

男士:我们也是为孩子的安全考虑。对吧?这孩子是警察送来的,我们不能随便就让什么人接走。

笔者:你们既然承担不了孩子的安全责任,那你们把孩子还给许乃来,许乃来可以承担安全责任。这不就解决了吗?

两人摇头摆手,转身走了。

据了解,许严之当时随许乃来一同被捕拘押于丰台云岗派出所。后来警察趁孩子哭累的时候,强行将她从父亲许乃来的怀中抢走并送到朝阳未成年人救助中心。

笔者可以想像,孩子初到救助中心时,一定是哭天抢地、一定是要见她爸爸的。可以想像,救助中心一定是以千方百计树立自己的正面形象、千方百计抹掉孩子父亲的印迹、并且通过时间慢慢冲刷这种方法来抚平孩子的情绪的。

笔者估计,警方给救助中心下了命令:没有警方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接走许严之。所以,“接走许严之”的事情,救助中心是奉令行事。至于“禁止会见许严之”,则是救助中心的自主决定。救助中心从自己工作便利的角度出发,宁可强行抹去任何会让孩子想起她父亲的线索,也要保证孩子情绪稳定。

美国心理学家哈洛曾通过恒河猴做过著名的“情感剥夺”实验。哈洛的实验证明“接触(拥抱、抚触等)所带来的安慰感是爱最重要的元素。”

笔者想问救助中心的是,你们不设法联络许严之父亲许乃来,不帮助许严之尽快回到许乃来身边,却屈从于警察非人道的强制命令、人为阻挠许严之正常的情绪反应,你们觉得这样合适吗?良心过得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