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日星期一

浙江嘉兴访民成菊英控告当地政府对她五花大绑异地关押


               
(维权网信息员黄天怒报道)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南洋村访民成菊英今年5月2日被当地政府派人从北京马家楼押回,然后把她当要犯异地关押。关押期间,她被弹性很强的车轮内胎做成的皮带五花大绑,导致其头晕、窒息、肢体麻木,皮肤发紫,留下严重的后遗症。现成菊英向浙江省公安厅、公安部和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控告,要求严厉查处对她实施酷刑的嘉兴市王江泾派出所和有关执行人员以及对她非法进行异地关押的当地政府。

下面是她的控告书

我叫成菊英,是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南洋村徐家埭农民。2004日年5月2日,我在北京上访时被北京警察抓到马家楼。晚上9点多,浙江省驻京办、嘉兴市驻京办和我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政府十多人强行把我从马家楼押回嘉兴。3日下午3点多,他们把我押回嘉兴后,既没有把我送到村里,也没有送到所在地新塍镇派出所,而是直接送到了四五十里外的我娘家所在地王江泾派出所,把我当作一个重犯“异地关押”。我拒绝下车,并用头撞车欲自杀。王江泾派出所来了30多个人,用暴力将我从车内抬出。因用力过度,我的裤子被整体勒到大腿以下,光着屁股被几个男人抬进审讯室。晚上6点多,我在审讯室被警察五花大绑:他们用黑色的车轮内胎做成的皮带绑住我的手、脚和胸部。因内胎皮有弹性,我被绑得手、脚麻木,皮肤发紫。我实在受不了,用牙齿咬舌头,再次试图自杀。警察叫一个协警用毛巾塞在我嘴里,那协警看不下去,不干。于是一个警号为047096的警察亲自动手,将一块毛巾塞进我嘴里,另一个叫吴勤的警察则搜走了我的包、材料和手机。就这样,我在王江泾镇派出所被关了一夜又一天,连饭都没有给我吃,直到4日下午5点钟才放我回家。王江泾派出所给我开了传唤证,但没有问过一句话。他们还对我作出了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传唤证和拘留文书都没有给我,只让我看了一下。第二天他们说,区领导出于“人道”考虑,不把我送到拘留所去,让我在自己家里拘留。

被王江泾派出所非法拘禁期间,由于遭内胎皮五花大绑,大脑及上半身供血受到障碍,我几度晕獗,加上头撞车时撞出了一个很大的包,派出所不给我送医院治疗,现在留下严重的后遗症。

我只不过是一个访民,上访并不违法,更不是犯罪,秀洲区政府和新塍镇府及王江泾镇派出凭什么把我当重犯看待,将我异地关押?王江泾派出所象对待死刑犯一样将用弹力很强的内胎皮将我五花大绑,并用毛巾塞住我的嘴,这无疑是一种酷刑。他们把我从车上抬下来时,把我的裤子勒到大腿以下,使我整个屁股裸露达几分钟,使我蒙受了极大的羞辱!对于这种野蛮、粗暴、残忍的所谓执法行为,我愤怒地提出控告,迫切要求上级国家机关严厉查处!

控告人  成菊英

201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