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5日星期四

11名律师第五次会见常伯阳等人遭拒,集体去河南省检察院控告




(维权网信息员高鸣报道)6月5日上午,从全国各地赶来的11位律师来到郑州第三看守所,手持合法手续,依法要求会见被刑拘的公民常伯阳、姬来松、石玉、董广平、侯帅、方言等人,遭到看守所的拒绝,理由是让找办案单位。为了维护律师的合法会见权,众律师要求驻所检察室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责令郑州三看立即纠正不安排会见的违法行为,检察官说把所长叫过来解释了解。鉴于检察官不直接纠正看守所明显的违法行为,众律师决定集体去河南省检察院控告,以抗议看守所公然违反刑诉法的行为。

从2014年5月底,短短几天,河南郑州姬来松、方言、石玉等十多位公民相继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作为众人代理律师的常伯阳也于5月28日以此罪名遭到刑拘。至此,全国各地的维权律师相继参与到为众公民的代理中来。

本月4日,刘卫国、王宇、付永刚、张磊四律师手拿常伯阳、姬来松亲属的授权委托书,看守所却拒绝律师会见,其他被拘公民亦被拒绝会见。从全国赶来依法要求会见的马连顺、李方平、庞琨、朱孝顶、蔺其磊、张俊杰、王磊(加上此前的4位律师)共计11位律师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位见到当事人,郑州三看值班所长和工作人员让律师们去找办案单位。而此案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件的当事人,不属于需要办案单位许可会见的情形。这已经是律师们第5次被挡在看守所大门外。

5日上午,在会见受阻后并要求郑州三看驻所检察室要求驻所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责令郑州三看立即纠正不安排会见的违法行为无果后,11位律师决定现在集体去河南省检察院控告。

附注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图片来源于张磊(青石)律师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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