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

31名维权律师申请公开河南多地上访训诫中心详情




(维权网信息员赵建安报道)河南南阳、驻马店、邓州、新乡等多地建立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一事近日被媒体曝光。所谓“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主要职能是针对上访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被维权人士质疑严重违法和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是典型的黑监狱和“新型劳教所”。河南省有关部门随后表态,“训诫中心”不符合法律规定,将在全省范围内排查清理。排查处理结果尚未对社会公布,这两天,多名律师已经向河南省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追问训诫中心查处情况。


参与申请信息公开的31名律师来自河南、浙江、北京、广东、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律师们看到有关河南"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的报道,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联合起来,起草并在219号已经向河南省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以下信息:

     1、河南省各地设立训诫中心的提议是谁在什么时候提出?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分别设立了哪些训诫中心?
     2、河南省各地训诫中心进行训诫的审批和执行部门有哪些?
     3、河南省2009年出台的《关于规范依法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由谁提出、其制定过程是怎样的?河南省已经设立的各训诫中心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文件是什么(包括监管主体,监管方法等)?各训诫中心的财政拨款、场地、人员配置的详细情况是怎样的?设立训诫中心的资金来源是哪里?
     4、“非正常上访”的含义是什么?目前已经被训诫公民的数量、原因、训诫期限分别是怎样的?已经被训诫的公民在训诫期间的权利义务状况和待遇状况是怎样的?
     5、目前已经被训诫公民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已经被训诫公民的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6、河南省目前已经取消了哪些训诫中心?对哪些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进行了怎样的查处?如果再出现类似机构,河南省将如何处理?

广东律师王全平是申请“训诫中心”信息公开的律师之一。据他了解,类似于河南"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这样的机构,其他一些地方也存在,只是叫法不同。早有律师去年就在呼吁,类似于"学习班""训诫中心"这样的机构并不合法。

王全平说:因为劳教已经取消,这些人怎么处理是当地政府感觉比较头痛的,所以就以这种方式,所谓的教育,但是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去年有五六个律师就获悉有这种机构,各地的叫法不同,有学习班、法制学习中心,已经有律师呼吁取消这种学习班。河南"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的报道算是给了律师们呼吁此事的契机。律师联名申请的主要目的是防范这种做法死灰复燃。

律师们对建立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详情的追问只是刚刚开始,如果在法律规定日期内,河南省没有回复,他们可能会走法律途径。王全平律师说:如果没有回答或者答复不符合我们的诉求、不合适的话,有可能会去起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