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

北京法院贴出强拆令,拆迁户齐月英失踪(图)




(维权网信息员李梁报道)412,北京市民齐月英发出一条微博:“中国人民解放军已批捕的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爪牙,总参谋部主任王道华,自04年以在北京广渠门外的和平村强拆强占民房并故意不给抗议者分文补偿,致使至少4人绝望自杀。今天,我也已被逼上绝路!无奈!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在微博帖出来的图片中(目前已经被删除)齐月英身绑炸药手执砍刀!随后齐月英失踪,家人和朋友正在寻找她。

据家人介绍:齐月英这次失踪与48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贴到她家门上有关。

家人说:她们家住在北京东二环光明桥边的黄金地带,是一个五辈人居住的老宅,宅基地838平方米,房屋450平方米。被朝阳房管局裁决认定房屋面积109平米,补偿122万,宅基地没有任何补偿,补偿款在同一地段都买不到一居室,全家19人,人均补偿款仅6万多,在同一地段只够买一平米。

她们认为:这种补偿实同明抢!房主齐月英自建封闭铁牢,决心绝不出屋,誓与房屋同生死!那时拆迁裁决书刚下来,齐月英眼看房屋不保,做了一个完全封闭的铁屋子,决心与房屋同生死,抗争到底(两天后警察封锁现场,找施工队强拆了铁屋子)。

齐月英家的强拆案,很快走完了所有的流程:行政复议,维持原裁决;一审判决,维持原裁决;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所有的理由都一样: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齐月英的诉讼代理人丁家喜律师说:我曾把她家拆迁的情况说给很多朋友听,他们的反应基本都是:太黑了,这不就是明抢嘛!在我看来,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的拆迁裁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行政复议、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无非是给明抢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每一次快马加鞭般走完一道程序,就是加一道催命符。

齐月英从2004年她所在的和平三村开始拆迁以来,就一直在帮其他村民维权,多次被拘留,每次放出来,村民都敲锣打鼓放鞭炮欢迎她。她帮助许志永发公民徽章、邮寄文化衫,召集公民聚餐,举横幅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发传单。

丁家喜律师对本网信息员说:2013411,也就是她发出那个微博的前一天,她到我办公室,把她儿子的简历给我,让我帮她儿子(刚毕业的大学生)找工作。现在想起来,她当时平静的表情,其实是一种决绝。一种沉甸甸的责任压在我的心里。这让我想起了钱明奇、杨佳!

丁律师说,我绝不鼓励或支持钱明奇、杨佳似的做法,但我尊重他们的选择,因为他们用自毁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尊严和血性。我也绝不鼓励或支持齐月英采取极端的做法,但是我没有理由阻止她,因为我给不出一个替代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