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8日星期四

广东维权村长范水河被刑拘(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敏报道)广东连州市东陂镇东塘管理区大洞村维权村长范水河10月3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被关押于连州看守所中。

范水河,男,1946年5月2日生,家住广东省连州市东陂镇东塘管理区大洞村三区101号。范水河自2004年起被村民选为村主任,任村主任到现在,8年来坚持维护村民权利与当地旅游局展开不懈抗争,多次前往连州、广州及北京上访。

1987年,大洞村村民将后山的地下河资源开发,并由村民承包经营,1989年,当时连州县政府和旅游局找到村里要求和村里合营,每年村里分得利润的40%,其中24%分给村民,16%用作景区的建设,但此后,村民没有分得任何的提成,理由是景区亏损,2002-2003年,村民组成十人的村民代表和旅游局谈判,旅游局以500万的价格租赁地下河景区的使用权,但是旅游局在支付200万元之后,单方面决定余下的300万按50年支付,每年付6万元,村民不同意,一直要求收回经营权或者一次性支付租赁金额,2004年范水河上任后,一直带领导全村村民和村代表范满意等人一起向旅游局和连州政府要求反还地下河资源。为此发起了行政复议,并由广东省政府确认地下河和大洞村附近的600多亩土地所有权为大洞村所有的胜利。但是景区不理广东省政府的复议决定,并没有把地下河经营权返还大洞村,反而将之以50年2600 万的价格租给私有公司经营。为此,村民不服,与连州旅游局,国土资源局和旅游公司开展诉讼,这现场要回土的地诉讼历经清远市中院一审、广东省高院二审、最高院申诉、清远中院再审、省高院二审,历时近八年,最后判决大洞村败诉。

这样,一下每年接待近50万游客的景区,平均收入近6000万的景区,他的所有人大洞村每年仅得6万元的收入。这八年间村长范水河和村民范满意长年在外奔波,范水河甚至利用家里养猪的收入做路费,多次往返法院、政府、连州、清远、广州和北京之间,起诉、上诉、上访,七年期间其落下大量的病痛,他左手被打断,背变崎形,常年忍受多种病痛,也不及照顾家中两位智力低下的儿子。范水河为了大洞村民的权利,和各级公权力进行了不懈的斗争,最终在2012年10月2日村民自发的拦路行动中被连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人扰乱交通秩序罪”为由刑事拘留。

据大洞村村长范水河表示对于10月2号和3号发生在大洞村路口的事与其本人无关,其本人没有任何指使、策划、组织、实施或参与过任何拦路的行为,村长甚至在2号和3号劝阻村民拦路!

范水河是一位充满着正义感责任感的村长,其坚持八年为村民维权,是一个难得的有代表性的草根维权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