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

沈阳律师李昱函为维护当事人权益遭殴打关押(图)




(维权网信息员冯卫民报道)沈阳律师李昱函在执业的过程中,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写信举报控告了因私藏枪支并偷税的抚顺黑老板周长江在保外就医期间,拒不履行法院的赔偿判决反而假冒法官再次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遭到周长江的骚扰威逼和殴打。李昱函在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时,遭到沈阳警方的暴力绑架殴打。

据李昱函陈述,20069月,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将周长江刑事拘留后,却将犯罪现场录像销毁,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008623,李昱函吊着被周长江指使的人员打骨折的伤臂,再次到办案单位要求追查录像证据时,遭到和平分局治安专案大队长张家丰的无端殴打,李昱函当即向警务督察报警,但并无处理结果。为此,李昱函向各有关部门投诉,到北京上访。

200932,和平分局控申科副科长及治安专案大队代表分局告知李昱函,将给予她10万元的救济补偿,条件是息访。李昱函接受了这份口头协议,可是分局至今未履行该协议。同年39日,和平分局警察将李昱函骗上警车,再次对其暴力殴打并非法关押,致李昱函突发高血压,突患快速房颤心脏病。同年1012日,李昱函突然被警方限制人身自由。

201039,和平分局警察以区政法委书记要谈话为由,将李昱函控制在一家酒店内限制人身自由长达10小时,直到李昱函被气得发作快速房颤无法动弹,警察才撤走。

2011年两会期间,和平警方将在北京的李昱函强制带回当地,非法拘禁8小时后,因李昱函再次发作快速房颤晕倒,将其送往医大一院的门前离去。

201172,李昱函到公安部信访部门登记时,再次遭到和平分局控申科警察的殴打,再次发作快速房颤心脏病,后经北京建国门派出所警察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

2012年6月4日,李昱函到监察部欲递交上访材料时,被十余名辽宁驻京办人员拖入车内破口大骂,随后被关押到驻京办时,发作快速房颤心脏病晕倒。醒来时却被告知去监察部属于非访将会受到治安处罚。

现年54岁的律师李昱函说,在惨遭黑恶势力及沈阳警方的迫害之后,衰弱的身体状况已经无法正常执业,自20093月至今已3年多,期间十数次住院、20余次进急救室,因无力支付8万多元的手术费而无法进一步的治疗。

李昱函律师认为,自己是在依法履行律师的职责却遭到不法迫害,沈阳警方拒不履行警察职责,却滥用执法权,不仅不追查犯罪嫌疑人,反而一再殴打关押控告人,致其罹患快速房颤心脏病。李昱函律师希望她的遭到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关注律师的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