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

常州访民陈美琴索要非法拘禁案回执单被拒(图)


(维权网信息员刘涛报道)近日,江苏常州武进经发区西湖街道居民陈美琴再次到兰陵派出所索取非法拘禁案“接受案件回执单”,接警警察欺骗陈美琴,说没有“接受案件回执单”。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章规定,警方需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

此前本网也报道过常州警察拒绝给报案访民提供“接受案件回执单”的情况。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2/blog-post_6794.html

陈美琴,63岁,因武进经济开发区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经济为名,违规违法对厚庄等四个行政村实施野蛮和强暴拆迁。陈美琴房子被偷拆、农田被抢。陈美琴长期上访,权益至今未得到保障。

在上访过程中,陈美琴四次被关黑监狱,最长一次42天,受到了非人的折磨,不让睡觉、禁止大小便、整天抱头面壁。为了抗议对她的非常关押和非人道对待,她绝过食,撞过墙,用牙套割腕自杀过。

在下图中,双手抓住黑监狱栅栏的是陈美琴,泪眼婆娑的是陈美琴的女儿,身后是黑监狱的看守。母女隔窗望,无语凝噎,执手相看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