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2日星期四

陈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决书全文(图)



编者:四川遂宁市人权捍卫者陈卫,因发表时政文章,被当局当庭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此判决一出,举世皆惊。各界人士深感宪政民主改革之路已到末途,当局打压异议人士加剧,言论自由的尺度收紧。在如此严酷的寒冬,国家之进步,社会之公正的希望落空。


判决书中称,“陈卫在互联网上发表多篇造谣、诽谤性文章,目的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不属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范畴,已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安全。”如此枉加罪名,难怪陈卫在法庭上喊出“我无罪”“宪政民主必胜”“专制必亡命”后,不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