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

因无法交纳巨额社会抚养费,临沂计生委违法拘禁母子二人


(维权网信息员陈民报道)20111210日上午,因无钱交纳社会抚养费,山东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计生委将刘志的妻子和仅一岁的儿子从家中强行带走,随后母子二人被拘禁在兰山街道办事处小李庄村委,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现年37岁的刘志与35岁妻子于2001结婚,同年8月生下一女儿。时隔9年刘志夫妇又喜得一子,但伴随而来的是巨额罚款和非法拘禁。近日,山东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计生委,依据2002928第九届山东省人民大代表常务委员第31次通过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有关条列,对刘志生第二胎“违反”了计划生育规定,责令刘志尽快交纳社会抚养费共计11.68万元。因妻子没有工作,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刘志微博的工作收入,无奈刘志只好四处借钱,最终也只能筹到4万元交给计生委。没想到计生委因刘志没有全额交纳社会抚养费,竟将刘志妻儿非法关押起来,以此胁迫刘志交钱。
   
刘志和妻子原来户口所在地是在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属于农业户口。1998年在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小李庄花4000元买了户口,是空挂户。2005年刘志将全家户口由兰山区红埠寺派出所迁到老家兰山区枣沟头镇集西村,但妻子因为计生管理会以各种理由遭拒迁,但二胎孩子已于2010826在枣沟头镇派出所申报了户口。
   
令刘志不解是,如果按照城镇标准交纳社会抚养费,那为什么村里每次换届选举干部时都要求其夫妇参与投票,而且刘志夫妇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全部是在村里办理并缴费的。如果以此为依据的话,刘志认为他根本不用交纳社会抚养费,因此刘志此恳请有关律师能给以法律援助。
   
自妻儿被计生委非法拘禁后,刘志数次找相关政府领导,但都遭到对方的推诿。今日刘志找到兰山计生局,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刘志下周带户口本及相关证明前去,刘志请求外界给予关注。同时强烈抗议计生委非法拘禁恶劣行径,刘志呼吁有关部门严惩计生委非法拘禁其妻儿,早日还妻儿以自由。

刘志电话1386990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