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6日星期三

湖南维权人士向松梅被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刑一年(图)

(维权网信息员楚风报道)1025日,本网信息员了解到湖南省洪江市水库移民维权代表向松梅,日前被湖南省洪江市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判刑一年。向松梅及家属不服,决定提起上诉。

向松梅是湖南省洪江市的维权人士。20105月,因洪江市龙田乡金花村村干部在铜湾电站补偿给金花村土地淹没款一事上有疑问,金花村村民要求村干部公布村里的账目,但遭到拒绝。随后金花村选举出一个清账小组,向松梅被村民推举为清账小组副组长。69日,因多次要求村里公布账目未果,几百村里来到龙田乡乡政府,要求乡里督促村里公布账目,又遭拒绝,愤怒的村民于是来到乡政府门口的320国道上堵路,事实上当时向松梅并不在堵路现场。同年618日,向松梅被洪江市警方刑拘,129日洪江市检察院对向松梅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

今年826日,向松梅与其它9个乡镇代表共39人一起到北京上访,回来不久,即于915日被洪江市检察院逮捕,20111018日洪江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4日,向松梅家人接到向松梅被洪江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刑一年的刑事判决书。(附后)

向松梅家人表示,他们不服洪江市法院对向松梅的判决,将坚决上诉。

向松梅因帮助库区移民维权多次受到打压。堵国道一事,当时向松梅并不在场,而警方以此为由已经刑拘过向松梅,且检察院已经就此给予不予起诉决定,现在洪江法院在一年后又以同样事由来判向松梅的罪,是严重违反司法一事不二罚的原则,是公然违法迫害维权代表。

据悉,湖南洪江警方目前正在大肆追捕前往北京上访的维权代表,使维权代表们被迫逃往外地。

湖南洪江市沅江河段近年来由湖南五凌水电有限公司投资修筑了十几座水库,涉及被淹田地村民十余万人,发到村民手上的田地补偿款每亩2.1万元,而据村民说实际补偿应该是每亩6.5万元,也就是三分之二没有到农民手上,农民权利受到严重侵害。近年来村民纷纷起来抗争,2010年各村选出代表,联合起来向湖南省及北京中央有关部门上访上诉,追讨被侵害的权利,结果招致地方政府的严酷打压。